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验收要求,项目环境验收前须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现将三期学生公寓1#、2#、变电所工程环保非重大变动分析报告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
若对上述公示情况有疑义,请于一周内联系我校基建处蔡老师(60873086)。
公示时间:2017年5月25日——2017年5月31日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基建处
2017年5月25日
附件1: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学生公寓)重大变更后.pdf
附件2: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奉贤校区三期学生公寓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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